大家聊了半天猫,聊到午饭时才散会。
辛瑜正准备和组里的人一起去吃饭时,接到了乔平一的电话,“辛瑜,一起吃饭吧,我已经过来了。”
“……好。”
辛瑜跟他组里的人说了句,“中午不能和你们一起吃饭了,我朋友过来了。”
“哦,知道了。”
徐发从上发了条信息过来:大哥,你说的朋友是上次的乔哥吗?
辛瑜:嗯。怎么了?
徐发犹豫:没事,是想起他挺帅的。
辛瑜也犹豫:……他喜欢宋灿那一款。
徐发:(吐血)我不是想叫你把他介绍给我!呃,所以你知道他是那个……?
徐发是想起了乔平一是gay这事,觉得有必要提醒辛瑜一声。有些丧尸的gay喜欢掰弯直男,说不定那只花蝴蝶也是这种人呢,防人之心不可无啊。
辛瑜:gay是吧?嗯。我幼儿园认识他了,想不知道也不可能。
徐发:哦,我还担心他是在追你,你却没察觉,所以我想着应该提醒你一声。
辛瑜:……你想多了。
乔平一在附近的一家店里点好了菜等辛瑜。
辛瑜到了时,菜正好开始上了。他对服务员道:“麻烦帮我们上米饭,谢谢。”又问乔平一,“你今天不忙?”
乔平一道:“忙也要吃饭吧。从新月湾开车过来加上等红灯的时间都用不了十分钟,所以我过来找你吃饭了。”当然,实际上他并不是从新月湾过来的。
“你的车呢?”刚在外面辛瑜没看到乔平一的车。
“停在清水路上了。其实,你家这么近,我们回家吃也是可以的。是吧?”
“是可以。”辛瑜直白地回复他,“但我是特地和同事一起吃午饭的,为了交流感情。”
“哦,那我觉得我们的感情也很需要交流啊,你以后还是和我一起吃饭吧。”
辛瑜微笑,“一一,我们已经一起吃过很多年饭了。别给我找事,好吗?”
“我哪有找事……也这几天而已。”乔平一殷勤地帮辛瑜夹菜,“等我忙完这边的事,你叫我过来吃饭我也没法过来了。”
“……”辛瑜妥协了,行吧,吃饭而已,在他家住而已。虽然不是几天而是十几天,但总归是有尽头的。
“吃你自己的,别老看着我。”辛瑜拦住乔平一帮他夹菜的手,“刚才徐发还跟我说怀疑你在追我,你这样是挺像的。”
“……”乔平一筷子都吓掉了。
辛瑜笑道:“天才英雄唯使君与操耳。”他看一眼窗外,“可惜天气很好,没有打雷下雨的趋势。哦,现在是冬天,不会打雷。”
“……”乔平一弯腰拣筷子,心里还想着徐发说的事,嘴上却问,“冬天不会打雷?”
“很少。古代民歌中不是说‘冬雷震震夏雨雪,乃敢与君绝。’吗?冬天打雷是很反常的现象。”辛瑜把乔平一拣起来的筷子推到一边,叫服务员帮忙拿了双干净的过来。
“……”乔平一很丧气,他为什么要在这听辛瑜给他说这些古诗歌,不是他不想听,而是他更想谈谈感情话题。但他又怂,不敢直接说我确实在追你……他想,刚才如果没被吓到,可以顺势开个半真半假的玩笑,可惜错失良机了。
辛瑜把新筷子从包装袋中取出,递给乔平一,“想什么呢?别发呆,先吃饭。”
乔平一接过筷子,“刚才你说的什么与君绝听起来很熟悉。”
辛瑜道:“因为我以前和你讲过。十几年前,流行过一部电视剧——我们看过的,里面的歌曲都很红。”
“其中有一首是这样的,”辛瑜喝了口水,然后低声唱道,“‘当山峰没有棱角的时候,当河水不再流,当时间停住,日夜不分,当天地万物,化为虚有,我还是不能和你分手,不能和你分手。’”
“好,唱得好!”乔平一鼓掌。
“别神经了。”辛瑜唱得并不好,但也没走调得太厉害,“这首歌你肯定听过。它的歌词出自于我刚才说的那首古代民歌。上邪,我欲与君相知,长命无绝衰。山无陵,江水为竭。冬雷震震,夏雨雪。天地合,乃敢与君绝。唉,以前和你讲过的,你自己忘了。”
他边说乔平一便拿着手机边上搜索,过一会儿后,他突然伸手抓住辛瑜的手,“好,我答应你了。”
“嗯?”
“这诗歌不是表白的意思吗?以前我没听懂,现在我懂了,所以,我答应你的表白了。”乔平一挺激动,总算把刚才错过的时机又补上了。
“……滚。”辛瑜挣开他的手,笑道,“你还挺能抖机灵。”
“你更机灵,还专门挑古诗歌表白,以为我听不懂是吧。”乔平一得意地拿起自己的手机晃了晃,“还好现在是信息时代。要不又让你混过去了。”
“……”辛瑜失笑,这家伙说得简直像真的一样,换旁人来听,怕是要信他多于信自己。“行了啊你,你赢了。好了,吃饭吧。”
乔平一托着下巴望着他,“哼,告白完想耍赖。”
辛瑜忏悔,“嗯,对不起,欺骗了你的感情。”
乔平一便怒视他,“混蛋,我要跟你同归于尽!”
“哈哈……演得太过了……”
乔平一看着大笑不止的辛瑜,心想你再这样,我……怎样?“小瑜,你再笑我要亲你了。”
“……”辛瑜笑意渐止,“一一,你这是性.骚扰。”
“哦。”乔平一一脸我骚扰你又怎样的挑衅。
辛瑜摇头,学着乔平一先前的语气道:“混蛋,我要跟你同归于尽!”
乔平一也演上瘾,“好,我答应你了。我们生不能同衾,死也要同**。”
“滚,我们一起睡过很多次。”
“非也,此睡非彼睡……”
辛瑜粗暴地打断他,“不管哪种睡,我们都睡过了。”
“……”
辛瑜拿起手机看了下时间,“都快一点了,一顿饭吃了这么久,我们都在做什么……快点吃,我不能回去太晚。”
“回去晚点又怎样,你天天加班,早把这点时间补上了。”
“加班可以调休。”
“那你可以休息很久了?”
“也不行,老板不会让请太长的假,半个月最多了。”
“你要出去玩吗?”
“再说吧。”
吃完饭,两人一起往回走——乔平一回去开车,要经过辛瑜公司。
经过咖啡店时,辛瑜停下来买了杯咖啡。
乔平一奇怪,“你什么时候喜欢喝咖啡了?”
“没有喜欢,但是太困了,不喝下午会睡着。”
乔平一看了看他,“那今晚早点睡吧。”
辛瑜点头,早点睡也要能睡得着,只望你今晚能消停点。最近,除了工作顺利之外,生活真的有点混乱——从年后开始不顺了。
想到工作,他想起件事,“昨天我去提案时,碰上个认识我的人,不过我不记得他是谁了,但应该是你的朋友,他夸你领带选得好。”
乔平一皱眉,“他夸你的领带好看?”这谁啊,居然敢勾搭辛瑜。我有这样的朋友?“你去提案的那家公司叫什么?”
辛瑜道:“恒青的一个子公司,他们想推一个新品牌。”
“恒青啊,哦,我知道,那是庄凯了。那家伙你应该有印象,他以前喜欢染一头金毛。”乔平一心想,这小子什么时候进恒青去做事了?他爹他哥也不怕他败家?回头向郝高兴打听一下。
辛瑜恍然,“哦,他啊,我记得他的头发,但不记得脸。”
乔平一挺满意,不过是一个辛瑜记不住的人,连潜在敌人都算不上。“他如果找你,你记得跟我说。”
辛瑜笑道:“他找我做什么?”
“可以做很多事啊。例如追你?”乔平一觉得辛瑜严重缺乏被人追求的意识。
果然,辛瑜当他开玩笑,一笑置之,根本没接茬。
之后,两人分了手,辛瑜去上班,乔平一也去“上班”。
从这天起,辛瑜抛弃了他的同事们,改和乔平一一起吃午饭了。
而且还不止是午饭。早饭、晚饭他们也是一起吃的。
辛瑜总结了一下弊端。
早饭么,以前辛瑜是买了早点拿到公司去吃,现在改成了和乔平一一起去店里吃。和以前相比,稍等麻烦了一点儿,是:要更早起床。
午饭么,是损失了和同事们交流的时间。
最麻烦的是晚饭。因为乔平一挑食——不是真的挑食,只是他不像辛瑜自己那么好养。
辛瑜一个人时,随意得很,炒菜时,他总是会多炒一些放冰箱里,然后够吃好几顿了,很省事。
现在,乔平一在他这儿住,每天晚上,乔平一都会买菜回来。
不用辛瑜买菜,他表示挺好。但做菜还是要时间的啊。算是两人一起做,把菜烧熟的时间也不会减半。
做好后还要吃,菜越丰盛,吃起来要花费越多时间。
吃完了还要收拾,同理,菜越丰富,要洗的锅碗瓢盆越多。
这是个恶性循环。
辛瑜觉得自己完全没有了个人时间……他一直认为自己是个很需要个人时间与空间的人。
美奂论坛上的友也问他:你不是说刚忙完一个大项目,接下来不会那么忙了吗?怎么看你上的时间还是越来越少了?
辛瑜仍是老说辞:最近我家的猫变异了,我正在想办法解决。
友:哦,猫奴啊。你解决不了,你只会妥协……开玩笑的,它怎么变异了?
辛瑜:它坚持要吸引我的全部注意力,让我什么也干不了。
友:黏人是吧?你买点玩具给它好了,可以分散它的注意力。
辛瑜看向乔平一,目光不受控制地定在了乔平一的腹肌上——最近乔平一很喜欢半裸着——几秒后才回神,然后他把目光移到乔平一脸上,“小乔,我给你买了两套睡衣,明天到货。”
既然乔平一不愿意穿旧睡衣,那便给他买新的好了。反正不能让他继续穿睡袍了。
“哦。”乔平一打游戏打得很投入,估计没听到他在说什么。
辛瑜回友:玩具对它没用,估计给我自己买点玩具还更有用。
友:哈哈……所以无可救药的其实是你自己是吧?
辛瑜:人生已经如此艰难……
友:(大笑)你若为难,便是晴天。
辛瑜:(再见)
友:(大笑)说真的,想撸猫你去撸吧,别为难自己……
辛瑜:(再见)
第29章